【范围】
本文件规定了规定了印染污泥阴燃处理的工艺流程及系统构成、基本要求、工艺系统要求、电气控制系统以及安全与环保要求。
本文件适用于适用于印染污泥阴燃处理工程的工艺设计、设备设计选型及工程建设,其他一般高湿有机固废采用阴燃处理工艺时可参照执行。
【起草单位】
华中科技大学、北京华能长江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、东南大学、湖北喻能低碳科技有限公司、武汉理工大学、南京杰科丰环保技术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、浙江灏宇科技有限公司、光大环保技术装备(常州)有限公司。
【主要起草人】
乔瑜、马仑、秦鹏飞、沈凯、张茂龙、宋静、黄经春、吕城、王炬、夏黎、付志臣、孙丽娟、徐海涛、周长城。